设计,是一个汉语词语,指“把一种设想通过合理的规划、周密的计划、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出来的过程”。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创造文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最基础、最主要的创造活动是造物。设计便是造物活动所进行的预先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给动物分类练习设计锦集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给动物分类练习设计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就我市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情况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市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认真履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基本实现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定目标。全市已完成第二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共有陆生脊椎动物80多科700多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4目22科48种,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9科262种。强化野生动物种群和栖息地保护,在鹰嘴界、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红外摄像机监测点,建设了辰溪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道玉带河中华秋沙鸭栖息保护地和两江口省级候鸟保护站。全市批准许可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366家、经营单位195家,其中,部分人工繁育项目属于扶贫产业,涉及贫困户分红达3437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共刑事立案196起,行政立案77起,处理100余人,收缴野生动物5万余只,放生万余只,救护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70余只(头)。
《决定》出台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决定》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传达学习《决定》,在餐饮店、集贸市场、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县市区严格落实“一封控四严禁”,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场所封控工作,同时严厉打击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和运输行为。
二、贯彻落实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责任落实还有差距
保护规划欠缺和经费保障不到位。法律第五条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经费,第十九条对补偿野生动物活动造成的损失作出规定。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市县财政没有按要求列支专项野生动物保护经费。对于野生动物活动造成的损失,县市区政府没有建立补偿机制,补偿不足、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
行政管理体制不顺。《决定》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涉及林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邮政、海关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甚至推诿扯皮现象。
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法律第八条和《决定》第五条对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职责作出规定。调查发现,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法律和《决定》宣传重视不够,没有把野生动物保护法纳入年度普法内容。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开展宣传活动不广泛,效果不明显。特别是《决定》出台后,会议传达代替广泛宣传现象较多,群众对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认识不深,执行主动性不高。
(二)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力度有所欠缺
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监测欠力度。法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调查、监测责任作出规定。调查发现,县市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分布了解不多,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滞后。
野生动物收容救治工作不到位。法律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但目前全市无野生动物救护机构,无收容场所,无专业救护人员,收容救治效果不明显。
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存短板。法律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调查发现,我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存在短板,未能做到全覆盖,特别是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交易时,检疫存在死角。
(三)执法监管有待加强
猎捕工具管理不到位。法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禁止使用的猎捕方式和工具。调查发现,违法使用猎捕方式和工具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一些乡镇农贸市场仍有捕兽夹等出售。
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法律第三十四条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监督检查责任作出规定。调查发现,出售、运输、寄递环节监管缺失,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存在漏洞,非法出售、运输、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现象时有发生。
打击查处违法行为力度不大。在执法、司法中还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现象,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运输、交易等活动违法成本低,法律的权威性、震慑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调查发现,非法猎捕、伤害野生蛇类、鸟类等行为屡禁不止,有代表反映大量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被捕猎。
人工驯养转型转产压力大。目前,全市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固定资产投资约1.8亿元,现存栏成本价值约9300万元,市场价值约2亿元。全市有人工繁育许可证的366家,无证的85家,无证驯养大部分是扶贫产业或挂靠专业合作社进行养殖、经营。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后,各类驯养户转型转产困难,补偿办法滞后,涉及驯养户利益矛盾比较集中,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决定》,切实履行好各项法定职责。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科学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健全经费保障制度。对于野生动物活动造成的损失,要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要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国省相关部门,及时掌握政策信息和要求,科学引导人工驯养野生动物单位转型转产,尽力降低养殖户经济损失,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健全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合力。
(二)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大保护力度。要做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档案,协调处理好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决做到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要着力提高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野生动物栖息地环境监测能力,切实增强监测实效。要强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切实做好人工驯养陆生野生动物检疫工作。要扎实抓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尽快成立救助机构,有效指导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放生等活动。
(三)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行为。要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县两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对野生动物的研究、展示、驯养、运输、交易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切实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加强对市场、餐饮等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检查,严格猎捕工具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行为,坚决取缔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推进全民守法。市县两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守法、移风易俗良好氛围。企事业单位要科学防范和避免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社会团体要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捐赠、资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支持和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发展。公民个人要努力远离猎捕、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给动物分类练习设计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2014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畜牧中心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以“政府包密度,畜牧部门包质量”双轨并行的动物防疫模式开展了春秋两防工作,从而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促进了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
我镇在春秋两防工作中做到早调查早准备,提前做好畜禽存栏摸底,并在春秋两防前做好免疫疫苗的存库准备工作。根据全镇动物存栏情况,准备了羊口蹄疫疫苗、羊痘苗、羊三联四防苗、禽流感疫苗,另领回75%的酒精、5%碘酒及相关防疫药械、标识等,基本上满足了春秋两防物资需要,药物到位后,我镇及时抓住群众农闲有利时机,马上通知防疫员和各村组干部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开展以来,全乡防疫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先易后难、先外后内、各药种分片同时进行的方法全面开展防疫工作,完成注射面100%,注射密度已完成情况为:注射口蹄疫苗1250只、羊痘苗1100只、三联四防苗820只,占应防牲畜的80%,防疫密度为85%,圆满地完成了动物春秋两防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开展及时。
镇领导对防疫工作从始到终做到“四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准备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会于3月召开后,我镇马上制定了春秋两防工作安排意见,为防疫工作取得了主动,防疫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进行
明确分工:乡村干部负责组织动员群众配合防疫工作,填写防疫档卡,村级防疫员具体实施免疫注射,包注射密度,镇兽医站干部负责注射质量。为了及时掌握防疫中的问题和漏洞,市畜牧中心技术干部和乡政府有关领导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防疫进程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防疫机制,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
我镇把全面推行“双轨目标责任制”作为抓好防疫工作的主要措施。一是镇兽医站长和各村防疫员作为中心工作的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将动物春秋两防的防疫密度与工资挂钩;二是镇政府与村签订各责任书,其中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评优等和村干年终考核指标;三是镇上成立了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多措并举使得防疫工作呈现出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双轨运行的良好态势,极大的调动和促进了防疫人员搞好防疫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全镇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针对部分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情况,镇政府就充分利用会议、标语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起来。特别是对防疫中出现免疫副反应,要求市、乡兽医站等相关人员要及时登门诊治,消除群众顾虑。出现畜禽死亡事件的,要及时查清死亡原因,符合赔偿条件的免疫副反应死亡畜禽要及时为群众办理理赔手续,为我镇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思想保障。
4、加强防疫业务培训,严格操作规程,确保防疫安全。为了认真搞好春秋两防工作,我镇专门对防疫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对象是村防疫员,今年先后参加了市畜牧中心召开的培训班两期,在防疫过程中,有镇兽医站技术员给村级防疫员现场实例指导培训多次,要求防疫人员从
严遵守免疫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因技术环节的因素出现免疫安全事件。要求从疫苗运输、保存、注射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操作。在注射中要按照一畜一禽一针头、一棉球;羊一免疫证、一耳标;免疫器械半天一高温消毒的操作规程,切实做到“消毒严、部位准、剂量足”,杜绝了防疫注射中“打飞针、打跑针”现象发生。并且广泛宣传防疫24小时值班制和防疫“回头看”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免疫副反应和死亡的发生,提高了防疫密度,保证了防疫效果。
5、加强部门工作职责,提高防疫面密度。
由于今年畜禽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一个平稳阶段,,畜禽存栏没有明显变化。为了把防疫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使防疫面达到上级要求,防疫一开始市畜牧中心、镇兽医站和村干部及防疫员8位同志就分片深入到各村开展防疫工作,解决防疫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镇政府分管畜牧工作的领导,在防疫期间也经常深入村了解防疫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从而有力促进了防疫工作的开展。各村也跟根据畜牧兽医部门的建议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检、自查、自补等工作,以确保防疫质量和密度。
二、存在问题
村级防疫员人数配备不够,造成免疫档卡填写不及时、不齐全,挂标率跟不上免疫率,有填表的没打针的,平时凑合着工作,效率不高,如遇突发疫情,应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
三、对以后工作的建议
1、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增加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次数,提高村级防疫员的理论及实践能力。
2、建议上级加大对移民乡站建设力度,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队伍强大等,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支持。
3、在基层检疫员没有的情况下,市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应
该定期入镇执法,坚决消除未免疫未挂免疫标识畜禽上市的现象,以达到“以法促防”的目的。
总之,在今年的防疫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不足之处恳请上级领导能帮助指导,使以后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给动物分类练习设计3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我市将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问卷调查,并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广泛开展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在市本级召开座谈会,多方听取市政府、法检两院以及市林业局等15个职能部门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情况和意见建议,赴广丰区、德兴市、铅山县有关乡镇农贸市场、公安派出所、养殖户企业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入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特别是今年以来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不断强化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自觉性。全市上下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以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开展自然知识进课堂活动,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专题讲座。2017年、2018年分别在鄱阳、余干县承办全省“爱鸟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且成功举办了“麋鹿回归”“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蓝冠噪鹛科学发现百年”纪念活动、“2019鄱阳湖国际观鸟周”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纪念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二)开展就地保护,提高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效性。目前全市已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功能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网络,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全市累计建设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78处,另外还因地制宜地建立自然保护小区922个,面积合计48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主要栖息地,通过各类自然保护地得到了较好保护。各县(市、区)均已划定了野生动物禁猎区、禁渔期,强化了野生动物源头管理。
(三)开展执法整治,提高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严肃性。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保护鄱阳湖越冬候鸟和湿地资源”、“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严打生态犯罪、护航美丽江西”、“春雷2018”、“绿剑2018”、“打击犀牛角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2019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和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三年,共办理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420起,抓获311人。处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46起,处罚158人,先后查处“12.27”婺源特大非法收购濒危珍稀野生动物案件、“8.25”非法运输夜鹭等一批大案要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巡护监测,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的常态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屏障,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常态化工作是民生林业的基础保障手段。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在所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增挂国家级监测站的牌子,截止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4处,省级4处。同时依托林长制“一长两员” “林长通APP”加大对野外陆生野生动物的巡护监测工作,特别是针对每年的候鸟越冬期,聘请护鸟员,全天候对候鸟栖息情况进行监测。
(五)狠抓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决定的权威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采取会议、视频、新闻、微信等公众平台全方位加大对决定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工作的通知》的学习宣传;召开了全市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部署视频会,成立7个调研组,分赴各地,重点指导各地制定出台支持养殖户转型转产的具体措施,确保养殖户退的出、能转型。截止7月14日,全市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已全部处置到位,是继鹰潭、景德镇、九江之后第4个提前完成此项工作的设区市。各地林业部门、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和网络空间。
二、存在问题
1.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对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8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虽然各地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但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宣传效果仍需加强。林区、山区等偏远区域居民的保护意识、法制意识还不高。社会公众对濒危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禁止携带、邮寄的动物及其产品名录等知识掌握不普及,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意识还需加强。
2.投入保障有待增强。对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5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投入保障仍有待增强。保护人员专业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市各县(市、区)均未成立独立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基层野生动物保护站也都仅有1-2名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加上野生动物保护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保护管理难度大,以及疫情疫源防控常态化的需要和社会公众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期望越来越强烈,使野生动物保护压力加大、成本增大,资金投入保障明显不足。
3.联防联控有待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第42至55条明确规定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关的职责分工。对照条款,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不仅是林业部门的职责,还包括公安、市场监管、宣传、农业农村等部门都要共同参与。如农贸市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以及五金店等场所销售天网、铁夹等非法猎捕工具监管职责在市管部门,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执法打击职责在公安部门,野生动物防疫职责在农业农村部门,部门协作与联防联控还需进一步加强。
4.管理措施有待跟进。对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9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第27条规定,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目前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补偿办法以及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标识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出台。配套措施的缺失,也是造成野生动物非法猎捕、非法交易的重要因素。与人民群众的保护需求和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对照,管理措施已呈现出不相适应的地方。
三、意见建议
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预防和控制疫病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
1.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多渠道、强力度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特别要深入社会各个领域,深入禁区和农户,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加大发布涉野生动物审判典型案例的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以案释法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公众爱护野生动物、抵制非法交易、坚决摈弃陋习的自觉性,推动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要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建立健全各地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着力引进一批专业人才,解决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素质不高、力量薄弱的问题。要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资金投入,落实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要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融资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支持,及时落实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扶持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据统计核算,全市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养殖户扶持资金总额6800余万元,市、县(区)两级财政要想方设法落实扶持资金,稳妥有序平稳推进转型转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要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间联动、上下级联动,形成职责明确、配合密切、监管严密、执法有力的全链条管理体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集贸市场和五金店等场所制造、销售铁夹、粘网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猎捕买卖现象。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的连环效应。
4.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有关法律的执行,探索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针对部分地区出现某种野生动物泛滥而损坏农作物和村民的情况,建议当地政府成立狩猎队,对野生动物进行合理狩猎,人为科学控制某种野生动物数量。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快野生动物损坏补偿机制以及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标识管理制度的出台,利于日常监管执法,提高执法成效。
给动物分类练习设计4
1. 动物卫生和畜牧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宣传工作。
2.动物免疫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等。
3.动物产地检疫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实施临栏产地检疫具体操作,验看免疫情况,以委托单位及检疫员的名义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等。
4.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动物疫情,按业务部门规定及时上报,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全面普查等。
5.消毒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对运输车辆实施消毒,以委托单位等名义出具相关消毒凭证;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饲养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6.死亡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死亡原因分类统计、死亡畜禽流向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无害化处理等。
7. 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实施本行政村(涉农社区)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情况调查、统计、报送等。
8.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依法开展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疾病防治咨询、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有关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9. 日常巡查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及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的要求定期对本行政村(涉农社区)等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问题等应及时上报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等业务管理部门,并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及有关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执法工作。
10.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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